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确保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扫黑除恶”检察工作,切实维护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场所安全稳定秩序,新县人民检察院执检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与新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了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集中教育活动,对涉黑涉恶罪犯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从严监督。
通过底数清查,目前,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共计114人,其中,缓刑犯113人,假释犯1人,未发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情况,筛查出2名寻衅滋事犯罪涉恶势力社区服刑人员。
活动现场,新县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兰刚副局长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严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严禁参加恶势力团伙,发生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再犯罪行为;三是严禁未履行请销假规定,私自脱离监管,每月不按时进行思想及行为报告。
活动结束后,新县人民检察院执检干警督促社区矫正监管人员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立足岗位,强化职能,积极作为,重点加强对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预防脱漏管问题。同时,完善检举人奖励制度和保护制度,鼓励社区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此次集中教育活动为辖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