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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全市反贪业务培训班在新县顺利进行
时间:2014-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3031日,市检察院反贪局组织全市各县区院反贪局在新县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案件强制措施的规范、灵活应用培训班”,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志军,市院反贪局长彭宗海,市院反贪局副局长、内设各处处长、各县区院分管反贪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以及反贪业务骨干共计6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班。
     林志友副局长主持本次培训,并在正式授课研讨之前做动员讲话,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会议首先就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通知》和省院《关于严格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通知》两个文件进行了学习,继而总结了近年来全市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运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总体情况。我市各县区院在案件查处中均能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展现了各县区院办案思维的灵活性,但同时也暴露了安全隐患多,人力、物力耗费大等弱点。此次培训主要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传、取保候审、拘留及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特别规定等十个方面展开学习研讨,各县区院结合自己办案中使用相关措施出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如何规范使用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最后,吴志军副检察长强调各县区院检察业务人员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理论学习,并在今后的执法办案中融会贯通,更规范、灵活地应用相关强制措施,使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