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
·致那些初查的“旅行”
·侦查,想说爱你不容易
·红城检察??梦 我的梦
·观新县知名景色有感
·检察官与竹之八品
·新县人民检察院院训及解读
·携淡墨诗意,悠然前行
·相约,一朵春天的微笑
·致检察官
·用忠心、爱心和责任心...
当前位置:首页>>反腐预防
严格履则力监督 莫让“暗箱”坏秩序
时间:2014-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严格履则力监督  莫让“暗箱”坏秩序

                       ----我院预防局秉公监督确保公开公平招投标秩序

  1016,以新县某公立事业单位为招标人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新县公共资源中心开标厅公开进行招标,项目委托郑州某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人共有三家非本县法人单位竞标,新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作为监督方全程出席。开始进入评标前,我局对专家评委的随机机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之规定,屏蔽掉专家库中有可能妨碍招投标正常进行的同领域内的评委。
  上午10:00整,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评标正式开始。在查看投标者进入评标资格审查时,因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要求在“投标报名后,评标开始前”,“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样品或成品”,评委会主任提出先于查验样品还是先进行书面审查,甲方代表回应称本次招标产品样品须在甲方施工现场现做,目前仅有其中一家提供了样品。我方作为监督方,立即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三家企业在接到明确招标文件后,理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载,提供样品。另两家报名企业明知不提供样品既不构成进入评标资格初审却仍不提供,无法构成合理的参加本次招标的意思表示。相反,此种行为反而涉嫌有“围标”、“串标”意图。鉴于此,我方坚持公正公平,维护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维护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认为应当按照招投标法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积极采纳我方意见,但见甲方态度坚决,没有做出明确表态。我方在申请甲方相关人回避后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十二条之规定,“评标委员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建议评标委应坚持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不应受利害关系方的诱导而偏离了招投标所应有的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否则招投标便是失去了应有之义,成了“花架子”、“过场子”。
  经我方督促,评委会经研究决定,本次招投标,一家企业符合条件,另两家企业不符合进入评标初审的条件。招标文件有据可依,法律明文规定有据可循,认定为另两家未通过资格后审。为维护程序上的权威性,由招标代理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出具证明文件说明情况,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和我方监督方人员签字。
  整个竞标过程中,检察院预防局作为监督方,严格坚持立场,按原则办事,保证了招投标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了经济活动的公平与秩序,确保了职责范围内的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所做工作获得招标方和投标人的一致认可,为这项涉及国家财政资金的采购项目按规保质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预防局孔德勇同志作为检察院监督方代表,严格恪守工作准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纠正存在漏洞疏忽的错误做法,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国家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