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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反贪侦查公共信息查询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应对措施
时间:2014-10-10  作者:张荣应 潘良方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反贪侦查公共信息是指涉案的人员、单位、资产、通讯及行踪轨迹等信息。本文从公共信息对反贪侦查的重要性以及实际查询工作中存在的推诿甚至拒绝查询、跨区域查询难度大、查询结果格式不统一等困难出发,提出加大阻碍公共信息依法查询的打击力度、改进查询协作机制、加强公共信息相关基础知识学习等应对措施。
  一、公共信息对反贪侦查的重要性
公共信息具有关联性、客观性、规范性,对反贪侦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公共信息具有关联性,是发现犯罪的重要资料。狡兔三窟,但也不可避免的落于先天本性与后天习惯的窠臼,被猎人捕获。犯罪嫌嫌疑人也一样,即使想尽办法隐藏个人及资产、行踪轨迹等信息,也依然不能摆脱的先天本性和后天习惯的影响,露出破绽。如:多疑的人,更喜欢独自一人实施或隐藏犯罪行为,其独行信息密集点就可能是发现其犯罪行为的突破口;胆小的人,往往会频繁查看或转移犯罪相关证据,这就增加了侦查员发现犯罪的概率;敏感时间、事物出现时,往往就是发现犯罪嫌疑人异常信息的重要时机;住所附近、办公室等场所往往是犯罪嫌疑人放松警惕、隐藏罪证的地方;等等。这些关联信息,平时零散分布,一旦被反贪侦查人员纳入视野,进行分析、评估、整合,就成为发现犯罪的重要基础性资料。
  2、公共信息具有客观性,是有效指控犯罪的重要证据。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公共信息以自然人或法人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活动为基本载体,经过收集、处理、传输与利用或其他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以文字、符号、资料、文档、图形、图像等形式表现出来,但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信息,具有客观性。如,个人信息由公安、民政、电力、水厂等部门依法或依规登记保存,行踪轨迹信息是公安交通等部门在人活动时利用管理制度、信息化设备获取并保存,资产信息是金融等部门保存,通讯信息由通讯、安全、互联网企业等单位保存,等等。这些信息产生于对人的客观活动的适时客观记录,因此,其客观性具有法定的效力,在帮助获取其他证据方面,特别是指证犯罪方面也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3、公共信息具有规范性,有利于提高侦查效率。上已述及的各种公共信息,都是依法或依规由专门部门负责保存,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在打击犯罪时向侦查机关提供,自身的规范性程度很高,只要取证手续合法,一件转变成关键证据的公共信息,往往会让取证难题迎刃而解,使其他证据的获得易于反掌,侦查效率大大提高。如银行、商场的消费记录、凭证及影像,是贪污贿赂犯罪主观故意的有利证据,一段街头监控录下的贿赂交易影像,使行受贿双方言词证据的获取变得十分简单。
  二、公共信息查询工作存在的困难
  目前,反贪侦查公共信息查询工作面临诸多困难。
  1、以保护隐私之名,行利益保护之实,推诿甚至拒绝查询。有收集、整理、传输、利用公共信息便利和需要的部门,往往都是公共信息的既得利益者,害怕检察机关介入,打破他们独占并享用公共信息带来的各种利益的抵触心里十分强烈。如,我院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中,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投保了保费金额高达数十万元的保险,侦查人员前往投保机构查询该犯罪嫌疑人投保情况,以查明赃款去向时,保险机构负责人以为投保人保密、保费具有豁免权为由拒绝查询,并以保费不被收缴为理进行争辩。经侦查人员依法讲明依据和事实,该机构负责人才向上级请示,索要文书、证件后进行查询。在查询过程中,侦查人员还发现该犯罪嫌疑人的一个亲戚在此处工作,并在案发后代该嫌疑人缴纳保费。这是在本地查询中遇到的一个小插曲,但也让侦查员多了一份经验,查询前得付出更多精力进行准备,避免遭遇推诿,甚至拒绝查询的情形。
  2、跨区域查询,阻力较多,查询成本较高。有收集、整理、传输、利用公共信息便利和需要的部门,往往也会有各种各样的管理规定,以逃避监管,推脱责任,或以此拒绝查询。如,查询企业银行开户、交易或个人外地银行账户等信息,银行以到开户行(地)查询为由不予提供跨区域查询。我院在初查一起贪污犯罪线索时,要到辖区以外查询涉案单位银行开户信息,银行方面称必须去开户地银行查询,侦查人员以侦查特殊需要要求查询,工作人员又以分管领导无法联系,其不能违反银行规定与另一分管领导直接联系为由,拖延查询,侦查人员提出要与该领导直接联系,其以电话号码属于私人信息为由不予提供,侦查人员无奈只能机智应对,最终得以查询。又如,仅提供身份证号码,电信部门表示不能查询通讯号码,导致一次查询成功率低,等等。这些,无疑都大大提高了查询成本。
  3、查询结果格式不统一,利用效率低。如,同是银行,有的查询结果以标准的excele格式提供,来往明细,一目了然;有的则是txt文本格式的交易流水,来往不清,数据混乱,不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有的是纸质的,便携性、编辑性程度低。对于通讯数据,能够以excele格式提供,却将其转换成为txt文本格式提供,简单的一个按键动作,往往会让侦查人员大量心血耗费在分析前的数据整理工作上,而在话单分析软件仅支持一种格式的话单基础数据时,侦查工作就会事倍功半,效率低下。
  三、加强和改进公共信息查询工作的措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和改进公共信息查询工作,就是要打造一件有效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信息化利器。
  1、依法查询,加大妨碍侦查工作的打击力度。一是严格依法查询。严格遵循依法规范、严格审批、专人负责、安全保密的查询原则,严禁涉及或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查询对象限于被查对象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不得随意扩大,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加强督查检查,严防失密、泄密。二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刑法对于各种妨碍取证、作证以及作伪证的行为都规定了明确的罪状,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罪名,在查询过程中,侦查人员要充分运用刑法规定,讲明法律依据和后果,利用刑法的威慑力,进行正反面的教育,积极引导被查询机构提供全面、客观、真实的公共信息。三是加大妨碍侦查的打击力度。检察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不表示检察机关就是软弱执法。查询平台的存在,提高了查询效率,但只提供电子数据,无需签章,对查询人而言,无形中降低约束力和责任心标准。因此,对于无理拒绝查询、不完整查询、虚假查询、拖延查询的软磨硬泡行为,检察机关可以采取向监管部门投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权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查询或以编造、变造、伪造公共信息诱导、误导侦查的,坚决依据刑法进行打击处理。
  2、加强沟通,改进公共信息查询协作机制。一是发挥现有公共信息查询机制的作用,如部分县区院已经建成的公共信息查询平台,是目前快速获取侦查信息,办理案件的基础,在继续保持这一查询平台常态化运作模式的同时,还要不断积累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查询机制提供依据。二是借助公共信息提供机构的人力、物力资源,为我所用。如对于证劵交易信息的分析,专业性较强,非专业人员难以发现疑点,可以向证劵公司请求协助,对于行踪轨迹的查询,可以直接利用公安的大信息数据,等等,变被动等待查询为主动利用分析。三是加强沟通,提高协助查询的实用性。如,对于银行、通信系统的查询,了解数据格式不能统一、跨区域查询无法实现、查询量大出现积压等的真实原因,对于确属软硬件原因无法统一格式、跨区域查询的,及时向上级院汇报,争取建立一个省级或更高级别的检察系统专用查询平台,打破数据格式、区域等限制,如直接由高检院和各通信总公司、各总行或央行协商,建立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查询平台。对于审计、财政、税务等公众信息,应要求依法公开,随时提供查询。
  3、加强学习,掌握公共信息形成、运用的基础知识。一是学习公共信息形成的基本常识。人类活动存在于时时刻刻处处,但哪些活动会被收集、处理形成公共信息并可以传输与利用,侦查人员必须知晓,否则,盲目查询或遗漏查询,都会影响侦查效率、效果。如衣食住行中,衣、食近乎本能,但住、行则具有明显的社会性,于是便成了公共信息里最重要的资源,资产、行踪轨迹、通信等等信息,自然就是我们首要的查询对象。二是学习银行、证劵、互联网金融、通信等基本常识。掌握这些领域公共信息形成过程、储存载体、种类,熟悉数据形成的节点,使查询工作有的放矢。如:了解银行系统各支行间的关系、业务流程、交易单据凭证管理、存放基本要求、交易明细需包含那些基本信息等知识,就会知道其所谓跨区域查询无法实现的理由是否充分、交易明细混乱不清的原因是否确实存在;了解通信号码的形成过程,就会知道依据身份信息不能查询通信号码的说法是否属实;掌握了各类公共信息形成的节点,知道重要信息在何时、何地、以何种形式形成、存储、传输,查询时就可以抓住关键,大大提高一次查询的成功率。三是学习信息化侦查手段。学习侦查信息平台、线索评估软件、话单分析软件、基础信息数据库、身心监护仪、测谎仪等信息化侦查手段运用知识,同时积极立足实际,选择典型线索,进行信息化侦查大练兵,通过实战,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侦查办案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