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严守办案安全底线,有效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发生,新县检察院党组研究,实行办案安全“全院一盘棋”,在全院范围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办案安全工作。明确一名应副检察长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将抽调人员分为两组,凡是院内有重大案件,各办案单位都要严格遵照办案安全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办案安全工作,在讯、询问犯罪嫌疑人时严格实行讯、询问与看护分开的原则。看护一般以法警队为主,在人员不足时从上述人员中抽调,抽调人员在法警的指导下行使与法警相同的职责。抽调上述人员原则上按照顺序轮流,被抽调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不得借故不参加,如果确因有重大工作安排等特殊情况,由被抽调人员的部门负责人向总调度张荣应说明情况。院法警队应对上述人员进行培训,使上述人员熟悉掌握办案安全职责和相应的检察业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