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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拿到了补偿款
时间:2013-10-12  作者:卢金增 曹阳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个人简历】

    王岗,1963年出生,2011年12月起任山东省泗水县检察院检察长。

    【治检心得】

    唯有结合办案,深耕基层土壤,维护群众利益,才能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难忘故事】去年夏天,我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当时的泉林镇石缝泉村党支部书记巩大明挪用数十万元土地补偿款的问题。当天,我便与反贪部门有关人员评估案件线索,指导侦查人员迅速开展初查工作,秘密进行外围取证。

    经查,石缝泉村的农业用地被引进的企业征用,乡镇政府发放了大笔土地补偿款,委托巩大明分发到每位村民手里。但是他违规兼管村委会会计和出纳员工作,对“闻讯”赶来借钱的各路朋友“慷慨解囊”,先后6次出借补偿款123万元。因此导致时隔一年,仍有半数村民没有得到补偿款。

    得知这种情况后,我院迅速对其立案侦查。但此时,巩大明察觉到村民多次上访,自己闯的祸迟早会被发现,于是逃到临沂市平邑县,边催要借款边躲避审讯。

    为避免耽搁时间,凉了群众的心,我院迅速对其开展抓捕工作。巩大明落网后,办案人员发现,虽然巩大明已要回46万元借款,但剩余的钱款仍下落不明。

    为了让群众尽快领到补偿款,我院多方查询,找到数名“借款人”。经过不懈努力,同年8月,被挪用的款项得以如数追缴,村民拿回了失而复得的补偿款。11月,巩大明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他“借款人”也均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以来,我院就涉农资金使用情况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依法查处涉及土地补偿款、专项惠农资金、各项农牧补贴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22人,涉案金额3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