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新县检察院重拳出击除恶务尽
时间:2019-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来源:大河网

2018年2月,新县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在审查办理一起提捕案件过程中,经细心审查、提审犯罪嫌疑人、走访当地群众,发现一起新县某乡当地村民涉嫌敲诈勒索的线索,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犯罪,于是移交公安机关展开侦查。随着侦查的深入进行,以该乡人大代表、村支书张天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涉嫌多次犯罪事实渐渐浮出水面……

    2014年7月初的一天,该乡农村信用社经申报批准,原办公楼拆除重建,张天得知该消息后,遂召集村民张甲、张乙、张丙等人密谋,商定由3人以农村信用社重建综合楼占用村里土地为由索要补偿。第二天,张甲等3人带领本组村民找到农村信用社负责人李新索要补偿,李新以农村信用社综合楼地块为国有土地,办理有土地证为由,不同意补偿。在遭到拒绝补偿后,张天再次召集张甲等3人商量对策,决定安排村民张丁用车拉大石头堆放在工地上阻止施工。后张丁拉来20多方大石块,堆放在农村信用社工地内,农村信用社综合楼在建工程被迫停工。为解决问题,农村信用社负责人李新找到张天,让其居中协调,张天满口答应,表面劝解村民不要闹事,组织双方代表进行调解,背地里却给本组村民支着,不断向农村信用社施压。后经张天的撮合,2016年3月初,农村信用社无奈向张丁所在的村民组支付20余万元土地补偿款,办公楼翻建工程才得以施工。

    2017年5月的一天,张天听说村民张华和汪飞准备将先前购买的老房屋拆除重建时,指使张甲四处扬言:如果张华和汪飞不给土地补偿费就不准施工。当天晚上,张华和汪飞提着好烟好酒来到张天家里,温言温语请求帮忙协调,张天满口答应,表面上组织双方协商,背地里指使张甲、张乙等人继续向张华、汪飞施压,并借机索要“辛苦费”。迫于无奈,张华、汪飞又给张天送了2万元“感谢费”,请求张天帮忙解决。最后,张天拍板由张华、汪飞支付张甲、张乙等人土地补偿费15万元,工程才得以顺利施工。

    1994年,村民万海从一村民手中购买了3间房屋。2016年4月份,万海的儿子万林经乡政府同意后将原房屋拆除重建。张天听说后,多次召集张甲、张乙等人开会商议,并以万海当年购买的仅是房屋,而没有购买村里土地为由,向万林索要土地补偿费。万林最初不予理会,张天就指使张甲、张乙等人多次到工地阻止施工,阻止施工车辆通行。万林迫于无奈,多次请被告人张天、张甲、张乙等人吃饭协商,最终被迫交给张甲、张乙等人3万元土地补偿费,工程才得以顺利施工。

    张天等恶势力团伙被公安机关立案后,新县检察院立即选派两名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采取查阅案卷、与侦查员沟通交流等方式,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研判案件,并积极引导案件的侦查取证。

    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后,该院高度重视,指定涉恶犯罪检察组专业化、一体化专门办理,仅用两天就完成了相关的阅卷、讯问、研究汇报等工作,并针对案件时间跨度大、群众关注度高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定性存在分歧等特点,多次召开案件讨论会慎重研究,综合研判,全面把握案情,确保在从重从快惩处的同时,坚守法律底线,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不枉不纵。

    经审查,该院认为以张天为首的恶势力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恶势力”法定条件,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并对该恶势力中以张天为首的5名主要成员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的成功办理,打掉了以张天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维护了社会秩序,彰显了该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据统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积极依托检察职能,完善办案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营造扫黑除恶氛围,不断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推动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共依法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27人,追加逮捕5人。

    一是依托检察职能严打黑恶势力犯罪。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提前介入侦查、刑事案件通报、召开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对重大刑事案件进行重点侦查引导,并从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角度,紧扣案件事实和法庭审判所需的证据材料,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使公安机关及时调整侦查方向,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案件侦查质量,确保依法快捕快诉。案件批准逮捕后,继续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多种途径交流案件疑点难点,及时掌握案情,统一取证要求,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积极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强化对刑事案件诉讼和执行全过程监督,通过走访座谈、下乡宣传、案件审查等,全面发动群众,从中挖掘、摸排隐藏较深、群众敢怒不敢言、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深挖细查“案中案”,确保全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二是建立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检察长靠前指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有序进行。建立涉黑恶案件专办机制,由部门负责人、资深检察官、优秀青年骨干组成专办组,负责统筹协调,对于重大案件建立临时办案组,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提升办案质效。同时,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内部讨论和请示报告制度,对疑难重大和复杂的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对定性不准的及时向市检察院请示汇报,争取指导,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与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完善办理黑恶案件的会商机制,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通过案件研讨、联席会议等机制沟通协调,就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涉及的问题形成共识,确保形成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