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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新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市院典型案例培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
时间:2024-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1月2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固始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市典型案例培育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固始县、光山县分别就典型案例培育工作进行经验交流,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的承办人就典型案例个案培育分享了经验体会,信阳市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就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分享了“典型案例是办出来的、典型案例是抓出来的、典型案例是学出来的、典型案例是改出来的、典型案例是创出来的”的五点体会,并提出了把握工作重点、健全培育机制、完善激励措施、把握好时间节点的四项具体的工作要求。

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以高端案例为引领,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的同时,实现典型案例的源头培育、精准培育、协同培育。1月3日上午,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市院典型案例培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全体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正副职参加会议。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少敏就新县检察院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

一、学习典型案例是前提。“案案都当精品来办”的意识,推进案件源头培育。在院党组会、检委会、院务会上常态化加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并坚持好案例检索工作机制,在检察官联席会及检委会研究的案件中,严格落实案例检索工作机制,倒逼典型案例理念深入具体办案过程中。

二、案件质量是关键。做实案件质量,严格规范办案程序,精准制作法律文书,统筹好本院的办案力量,对内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升文书规范化、综合履职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实案件质效是典型案例的基础。注重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抓实案件的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创新思维是主导。选准角度抓实案件精准培育,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在学习上级典型案例的同时,关注民生实事、聚焦上级工作要点,社会热点、难点、争议点,新规、新罪名案件;在办案的同时,能敏锐的选准角度做好典型案例的储备。结合好新县的“红、绿、古”特色,以及新县检察院的信阳市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基地、涉军维权先进单位等品牌特色,选准亮点做好特色典型案例。

四、落地见效是目的。把典型案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借鉴先进院的做法,健立健全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机制,并在本院确立以每名员额检察官配一至两名助理检察官或书记员为单元的典型案例培育小组,并对培育小组推出的典型案例,采用案件评析的方式进行打磨精修,确保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