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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新检讲堂”第三讲开讲
时间:2023-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地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业务素养,4月7日,新县检察院“新检讲堂”邀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商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丽同志为全院干警授课。讲座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恒主持。

杨丽是商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事刑检工作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起,且多为疑难复杂案件。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河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河南省十佳公诉人”、“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信阳市优秀共产党员”、“信阳市五星级政法干警”、“信阳市五一劳动奖章”、“信阳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信阳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征文一等奖,所办案件3件入选河南省典型案例。

本次讲座,杨丽以“公诉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为题,从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公诉案件证据的审查两个方面,紧扣办案工作实践,深入浅出地讲授了公诉案件的审查方法,同时结合其参加公诉人业务竞赛中的宝贵经验展开分享,授课内容丰富,逻辑严谨,是一堂启发思维、理清思路、答疑解惑的专业课,对全院干警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证据标准,提升公诉案件办案水平大有帮助。

聆听讲座后,院青年干警纷纷表示收获满满: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毛强:刑检大咖杨丽主任莅临新检讲堂,授业传道解惑公诉办案技巧。我们要汲取真知识,反馈正能量,让新检讲堂成为培育人才的沃土。

第二检察部干警 芦潮涌:杨丽主任将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参加公诉人业务竞赛的感想相结合,为我们更加透彻的讲解了证据审查的多维度认定,授课内容紧贴现实办案,受益匪浅。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陈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每一位公诉人办理案件中坚持的基本原则和科学依据。杨丽主任将典型案例、司法理念与自己参加公诉人业务竞赛的感想相结合,让我对做好做实事实和证据的审查认定有了更深、更透的理解,授课精彩、内容丰富、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