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
感受红色检察发展的魅力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处 【字号: | |

  近日,河南检察官微走基层采访团走进新县检察院。新县有着厚重的红色历史,是全国著名河南唯一的将军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这里曾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首府所在地,大别山红旗不倒的中心地,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的落脚地。新县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启航的发源地之一,人民检察制度的第一个国家公诉处和第一个国家公诉人就在此诞生。

  

  “你家目前还面临什么困难?2018年以来家庭主要收入有哪些?下一步有什么发展打算? 

  你有什么困难随时打电话告诉我!”

  这是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中干警对贫困户挂在嘴边的话。在全县脱贫攻坚战关键时期,新县检察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队,制订专项帮扶工作方案,充分运用“转、扶、搬、保、救、补”六措并举,到村到户到人分类扶持。全院52名干警全部走村入户,同贫困群众结“亲戚”,为每个贫困户建立家庭情况册,量身定做脱贫对策,用心用情倾力帮扶。 

  近年来,新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贯彻落实《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服务传统村落保护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在新县八里畈镇丁李湾村、田铺乡大湾村、周河乡西河村等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挂牌成立了“传统村落保护检察服务示范基地”,派驻检察干警分驻村担任法治村长,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该院专门成立“义务保护传统村落志愿者工作队”,定期下乡开展驻村保护工作与保护传统村落法治宣传,积极构建当地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参与的检察保护模式

  2017年12月12日,省人大代表郑州市代表团一行11名代表视察新县检察院服务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省人大代表们实地考察了新县八里畈镇丁李湾村传统村落保护检察服务示范基地后,纷纷表示,新县检察院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其工作做法值得肯定与推广

  “新县检察院今年探索施行的‘361+社会调查法’,是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将社会、学校、家庭和检察机关的关爱汇成一条河流,为失足未成年人导航、护航!”这是全国人大代表熊维政对新县创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评价。

  “361+社会调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3”, 即精心用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调查员三个社会调查主体;“6”即用心制定了个体元素、外部生活环境、犯罪动机、悔罪表现、风险性因素、保护性因素等六项社会调查内容;“1”即1个社会调查监督体系:由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全程监督共同构建的社会调查监督体系,对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监督,确保社会调查的结果有用,具有实效性。“ +”,即以社会调查报告为基础,拟制针对性的帮教方案。与此同时,该院制定了《关于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的实施意见》,对每个未成年人拟制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并在县光荣院和产业集聚区建立了两个帮教基地(德育基地、技能基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拾生活信心,积极回归社会。

  据悉,“361+社会调查法”推行以来,该院从内因、外因、动机等全方面分析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评估其人身危险性和有效监护条件,为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建议判处何种刑罚、如何矫治等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大大提高了社会调查的精准度,有力促进了涉案未成年人改造自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