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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检察院2014年度预防工作获得省院表彰
时间:2015-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1231,河南省检察院发布关于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通报,新县检察院预防局被省院通报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基层院预防部门”。

2014年,新县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上级院的预防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法措施不断创新,预防领域不断拓展,预防效果不断增强,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六个一”综合预防工作的创新开展,使新县的预防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2014年,新县院共开展预防调查3件;开展警示教育59场次,对县委组织部举办的6期科级干部培训班的学员分别进行了法治教育;对8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案例分析;结合办案和预防调查,共向6个单位、部门发检察建议6份,6个单位、部门全部进行了及时整改;帮助相关单位、部门完善规章制度20余项;出具了360多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与监督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20余场次;承办了新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县委书记、县长莅临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在全县17个乡镇(区)、48个县直预防成员单位创新开展了预防“六个一”活动(即:调整(建立)一个预防组织机构、探索建立一套高效的预防联系机制、集中讲授一堂预防教育讲座、组织接受一场预防警示教育、同步预防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每年召开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开展预防工作的热潮,巩固了社会化预防网络,增强了预防效果,提升了预防工作水平。在服务城乡建设工作中,新县院、预防局、预防局负责人分别受到了县党委、政府的表彰。在开展民政系统社会福利资金专项预防调查工作中,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资金100余万元,对预防调查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向相关部门进行移交,督促民政系统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799人,新县院撰写的专题报告引起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新县院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被《检察日报》刊登。《河南日报》对新县院开展的“六个一”活动、服务城乡建设工作分别进行了报道。新县院创新的“大预防”一盘棋做法被《河南法制报》特别报道,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乐新、市院代检察长郭国谦分别对此做法进行了重要批示。新县院创办了预防专刊《红剑》刊物,为17个乡镇(区)、48个县直预防成员单位推广预防工作经验做法提供了交流平台。在省院组织的“首届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活动中,新县院预防干警获得铜牌标兵称号。预防局负责人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预防局被县委政法委推荐为“全市十佳政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