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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驱动”促整改 服务有力获肯定
时间:2014-05-13  作者:孔德勇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四轮驱动促整改 服务有力获 ——新县检察院服务城乡建设获县委、县政府表彰

 

    201442,在新县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城乡建设管理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新县检察院被授予“2013年度支持服务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该院预防局被授予“2013年度支持服务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该院预防局负责人被授予“2013年度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新县检察院服务城乡建设工作获得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荣誉的取得,主要是依靠有力的服务,2013年以来,该院采取四轮驱动措施,积极服务县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工作。

一、紧密结合职能,主动融入大局

    城乡建设是新县县委、县政府持续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新县县城建设乱征、乱挖、乱建、乱倒、乱开发(以下简称五乱)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以下简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决心刹住五乱之风,解决群众诉求。新县检察院将其作为服务的重点,积极发挥职能,找准结合点,积极主动服务城乡建设。为方便联系,主动邀请将综合整治办公室搬至该院办公。为提高服务的社会影响力,检察长陈军在县电视台制作了专题访谈。为加强沟通,明确预防局为专门服务部门,一名院领导专门负责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与整治同频共振。

二、深入预防调查,广受社会赞誉

   该院将全省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情况专项预防调查(以下简称容积率调查)活动,与综合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对 66宗建设用地进行容积率调查,单独或协同县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追缴土地出让金、税费1.6亿元;移交职务犯罪案件3起;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70余起。有效遏制了五乱现象,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上级检察机关、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肯定,省检察院专门在该县召开了全省容积率专项预防调查工作座谈会。

三、有力查办案件,彰显法律威严

   针对在容积率调查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工作人员在规划、审批、出让、监管等环节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行为,以及牵连出的开发商私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犯罪行为,该院把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作为重要任务,深入推进专项查案工作。及时启动查案程序,并将牵连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案件并案侦查,做到快查快捕快诉。全年共查办房地产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犯罪行为,为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四、建议有的放矢,整改效果明显

    该院在容积率调查工作中发现:县规划部门容积率调整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随意性大,容积率调整后不函告国土部门,因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而造成了国家土地出让金的大量流失;国土部门存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无用地计划、无规划容积率,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不遵守法律规定的期限、不注明出让地块的规划容积率、将土地违法罚款作抵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行为。该院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存在的违法问题,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建议,并跟踪问效。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堵塞了漏洞。如,县政府及时成立了规划委员会,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县住建局与国土局建立了定期联系通报制度;县国土局及时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小组,对2006年以来办理出让手续的用地项目,进行全面的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的情况及时向县检察院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