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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送“匾”记
时间:2014-03-17  作者:刘瑜 任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同志们,检察长给我们送礼物来了!”新县检察院办公室的同志拿着一块块崭新的印有纪律作风建设要求的“匾”陪同检察长陈军到各业务部门慰问大家。这是新年伊始新县检察院陈军检察长送给全院干警特殊的“礼物”,也拉开了该院新的一年纪律作风建设的帷幕。

过去的一年,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显著加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纪律,通过开展“党纪检纪条规学习月”活动,每周运用全国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来对该院干警进行警示教育,落实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办案安全制度、实行人像识别考勤制度等,连续35年保持了办案安全零事故。有力推进该院检察业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大家站在每块“匾”前,映入眼帘的分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的“十个依法、十个严禁”的要求和我省蔡宁检察长提出的“坚持’五个决不能’,严守冤假错案底线”的要求。陈军检察长每到一处,在与干警们亲切交谈时,感谢干警们的辛勤付出,鼓励干警们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要求干警们都要熟记、牢记匾上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对各项规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而且要全力遵照执行。在实际工作中要主动查找自己业务工作中是否存在值得警惕的地方,剖析自己的思想意识是否有违禁的危险倾向,努力做到廉洁奉公,执法为民。大家听后,倍感鼓舞,纷纷表示:“要认真遵守,认真学习,把各项办案要求记在心间,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办案行为,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在新的一年实现新的跨越,交出满意的答卷”。

一年之际在于春。 正如检察长陈军常说的一句话“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通过这次送“匾”活动,陈检真诚地希望大家能善始善终,善抓善成,警钟长鸣,不辜负领导和群众对老区检察官们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