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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检察院会同团县委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时间:2013-10-30  作者:建国 思勇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并结合沙窝中学普法工作需要,1017日上午,新县检察院政治处检察干警会同团县委副书记杨明月深入该中学开展法制宣讲教育活动。

为确保该活动取得实效,新县检察院干警和团县委领导精心准备了讲稿,充分结合中学生特点和学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围绕未成年犯罪的预防、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方面展开。

法制报告会由沙窝中学校长杨校长主持。新县检察院检察干警郑建国同志以《切实力行“八戒”,远离违法犯罪》为题做法制报告,他着重讲了八个方面:第一是戒“贪”、第二是戒“奢”、第三是戒“骄”、第四是戒“妒”、第五是戒“毒”、第六是戒“赌”、第七是戒“惰”、第八是戒“散”。对每一戒他都结合新县检察院所办案件的实例,让广大中学生认识到这八种恶习的危害,告诫广大中学生“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他要求同学们加强自身的修养,认真学法、知法、懂法,理解并确实做到“八戒”,积极预防犯罪,远离犯罪,健康、快乐的成长。

最后,团县委副书记杨明月结合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做重要讲话,他强调了三点:一要守法纪,坚决不做一个“坏人”。首先要好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其次要明是非,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二要讲公德,努力做一个“好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三要有信仰,力求做一个“有追求的人最求养,认真学法、知法、懂法,理解并确实做到“八戒”,自然就能够”,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