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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孝清调研河南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
时间:2010-05-17  作者:郑建国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正义网河南5月17日电(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吕峰) 5月10日至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在河南省检察机关就公诉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要把公诉工作纳入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格局,通过认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开创公诉工作新局面。

  在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的陪同下,朱孝清先后在河南省检察院和南阳市检察机关调研。

  朱孝清说,公诉部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首先要办准办好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案件,这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为犯罪是社会矛盾的产物,只有办准办好审查起诉案件,准确及时地使犯罪分子受到追究,才能化解因犯罪造成的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维护公平正义;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的目的就是为了公正廉洁执法。

  朱孝清指出,公诉部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一要更加注重公诉理念的与时俱进。要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同时,坚持把执法办案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和统一起来。二要更加注重公诉职能的延伸,包括:向化解矛盾纠纷延伸,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促进刑事和解;向促进思想转化、防止再犯罪延伸;向防范办案风险和次生矛盾延伸,强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强化说理工作;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延伸,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三要更加注重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四要更加注重改革创新。要积极稳妥地探索量刑建议,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裁判实行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等制度的改革。五要更加注重建设公正廉洁执法和高素质、专业化的公诉队伍。要不断加强公诉队伍思想政治、廉政、业务和专业化建设。创建学习型公诉处、科,强化岗位练兵工作,积极推进公诉工作的专业化。

  朱孝清最后强调,检察公诉部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要坚持三个原则:一要紧扣职能,结合办案;二要合乎法律,决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三要坚持群众路线,既要提高自身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又要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