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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检察院“六观”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时间:2012-04-20  作者:周磊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在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新县人民检察院注重教育全院干警以正确的“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教育引导干警应当把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时刻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坚决杜绝单纯的业务观点,切实为全县稳定和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是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忠于党、国家、人民、宪法和法律,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持清正廉洁,坚持执法为民,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良好检察形象。

三是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加大执法监察,执法办案讲方法、讲文明,有耐心,使人民群众通过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又能体会到检察官的关爱和温暖。

四是树立“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坚持以办案数量为基础,办案质量为生命线,办案效果为保障,办案效果为根本,办案安全为前提,做到五者协调统一,相辅相成。

五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教育干警明确监督权是法律赋予检察官履行职责的公权力,而绝非检察官个人的私权利,更不是检察官的特权,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同强化法律监督同等对待,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六是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把检察工作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当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和宪法、法律尊严的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