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监督“复植补种” 被毁林地将重披绿装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公诉科 【字号: | |

  种下一棵树苗,收获一片希望。312日上午,在第40个植树节来临之际,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新县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红细胞志愿者前往泗店乡邹河村某处弃土场,积极参与并现场监督谢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破坏的35亩省级公益林地进行复植补种

 

 

  据了解,2010年,被告人谢某某承包新县泗店乡某集体茶厂,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有农用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大量林地被毁,其违法行为已被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期间,为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快速修复,该院通过检察建议,促成被告人谢某某与泗店乡政府达成复植补种协议,并委托泗店乡政府代为监督履行复植补种工作。为监督协议及时有效落实,该院联合县法院赴案发地跟踪监督,与泗店乡政府及时协调沟通,就复植补种工作达成共识,并根据县林业局、绿化委员会的建议,于植树节当日上午在被毁林地上复植补种樱花树200余株、油茶树1000余株。据林业专家预测,被毁林地将在6年后重披绿装。

 

 

  推行复植补种,既达到惩戒犯罪的目的,又恢复了生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炳辉介绍,下一步,该院将乘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全面推开的东风,借助全县上下重视支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机遇,积极完善毁林案件的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系列配置制度建设,切实为山水红城、健康新县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