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论,落实“视山如父、视水如母、视林如子”的工作要求,6月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新县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科干警在副检察长扶德利的带领下,来到新县人民的“天然水缸”香山湖,到周边群众家中,向他们宣传最新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和相关处罚办法,并讲解典型案例,科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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