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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精神"本就不是消费品
时间:2013-05-06  作者:朱永华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昨日是学雷锋日,一部讲述雷锋从小学毕业到牺牲的成长经历的传记电影《青春雷锋》在宁上映。“学雷锋日”昨日成为一个很热的话题,遗憾的是,这部《青春雷锋》在南京首日上映竟然出现了几乎“零票房”的尴尬局面(36《扬子晚报》)

  一部电影在共赢首日就创下了“零票房”确实让影院和影片的制作方感到尴尬,是影片的质量不行,过于粗制滥造,还是票价太高超出了观众的购票预期,显然都不是。据介绍,《青春雷锋》这部影片,不仅是主流旋律,而且用生动的影像和鲜活的细节展示雷锋“感恩社会、热爱生活,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助人为乐、服务人民”的精神,在先前有组织的几次首映期间还“广受赞誉”,但真正到了影院,非但没有观众问津,而且影院还不得不临时取消放映场次。

  实际上,像这类完全“歌颂”主流价值观的影片或是文艺作品,其本身就不具有商业价值。尤其是像以雷锋、焦裕禄等事迹为题材的文艺作品,固然事迹感人,但却是众所周知而且都是现实生活中常见且又属理想性的“凡人小事”,缺乏惊心动魄或跌宕起伏故事情节,自然也就很难具有商业价值,出现票房低或是“零票房”都应当是正常的。影片《焦裕禄》虽然取得了很好的票房收入,但谁都知道那是各级政府有组织观看是公款购票“捧场”的结果,某导演耗费数年拍摄了一部关爱鸟类的影片,媒体曾给予了很高评价,但到影院之后,同样也是观众寥寥,本就是非商业影片,想获得好的商业收入是不现实的。

  《青春雷锋》在影院遭遇“零票房”本就不值得奇怪,而且他与我们社会所大力倡导的雷锋精神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必然联系。影院借三月学雷锋热,有意识的将这部影片纳入院线,并专门选择在35号“雷锋日”这天作为“首日”,用心不言自明,出发点并不是想宣传雷锋精神,而是想乘“雷锋热”之际大赚一笔。岂不知“雷锋精神”本就不是消费品,人们学习雷锋,社会需要雷锋,政府倡导雷锋精神,但这与花钱购票去看《青春雷锋》是两码事,而且笔者认为,像这类完全属于品德教育或纯属宣传主流价值观的文艺作品,本就不应该将其“推向市场”。笔者曾看过有关报道,即使是好莱坞或西方某些发达国家,对某些“公益性”的宣传影片,大多也都是由政府补贴,由影院放映或电视台播放免费让观众欣赏,在欣赏中接受“教育”。

  “雷锋精神”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一笔巨大精神财富,它是改变我们社会风气和促进社会文明无可替代的“正能量”。同时,它又是高尚的、纯洁的且不含有任何铜臭利益的精神食粮,社会需要不含任何金钱交易的助人为乐,更希望有越来越多不计个人得失的见义勇为,雷锋精神中没有商业利益,人们学习雷锋更需要得到心灵的净化。影院把“雷锋日”作为卖点,用商业利益来衡量《青春雷锋》不仅不合适,更是对雷锋精神的玷污,人们不愿意花几十元钱去购票观看,更应该看着是对影院这种“牟利”方式的用脚抵制。尚若雷锋活着,恐怕也不忍心让群众花钱去“消费”他的经历,影院需要做的不是拿《青春雷锋》去卖票,而是敞开院门让更多观众免费观看,用实际行动去践行“雷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