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凝聚各方合力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推动县域金融治理能力的完善和提高。5月21日,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关于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构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县法院、县公安局、县金融办、银保监局和县人行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荣应通报了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第一检察部主任黄立照通报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黄磊通报了新县院近三年来办理的涉金融机构案件情况。随后,与会人员作了经验交流,就如何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分析研判、深入交流,并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就下一步如何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普法宣传等方面达成共识。
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郭宇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后,表示各部门同志有站位、有想法、有方向,并就检察机关如何协同金融监管机构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提出几点意见:
1、提高认识,凝聚思想共识。
深入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防范金融风险的重大意义,增强宗旨意识,努力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加强宣传,建立协作机制。
加强信息共享,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通过面对面座谈交流,通报工作情况,总结案件特点,建立线索移送、核查、督办、反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围绕群众的法治新需求,营造防范预防金融犯罪的良好氛围,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3、强化研判,形成工作预案。
定期对经济金融犯罪进行系统分析研判,总结本地金融犯罪发展态势,分析犯罪成因,提出意见建议,报党委、政府、上级院,为参谋决策提供依据,力争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新县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升办案质效,对金融类犯罪案件强化跟踪指导,确保打准打狠,形成常态长效。加强公、检、法三机关的司法联动,强化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好的担当起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职责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