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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两员”智慧齐助阵 “三色”保护开新篇
时间:2020-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各位领导和检察机关对我的信任,很荣幸被聘请为特约检察官助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提升政治站位、正确履职,在检察院的带领下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当好公益诉讼工作的情报员、技术员、宣传员”。这是2020年4月23日上午,新县检察院召开聘任特约检察官助理和公益保护监督员会议,聘任的首批特约检察官助理代表的表态发言。


  会上新县检察院聘任首批特约检察官助理14名,公益保护监督员15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检察机关拥有一项全新的职能——公益诉讼,近年来,该院准确把握“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定位,紧紧围绕新县“三区三县六示范”发展目标,服务好新县打造“红色 绿色 古色”名片,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按照检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上级院的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行政机关专业人才兼任检察官助理和与各行政机关实现公益保护信息共享制度,出台了《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特约检察官助理和公益保护监督员的实施意见》,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会议首先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郭宇致辞,郭检对检察体制改革后,新县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新职能及近年来该院的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介绍,表示在县委、县政府、各行政机关的支持下,在齐聚聘任特约检察官助理和公益保护监督员等人才智慧的助力下,该院围绕新县县委、县政府“红色、绿色、古色”建设目标,会打造出具有新县特色的公益诉讼工作品牌,为服务保障县域治理、乡村振兴、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大别山精神等大局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随后,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扶德利宣读《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首批特约检察官助理和首批公益保护监督员的决定》,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郭宇向首批特约检察官助理、首批公益保护监督员颁发聘书,特约检察官助理代表吴子海与公益保护监督员代表李颖分别发言。


  会议最后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乐讲话。彭乐书记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二是近年来我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效果明显;三是建立聘请特约检察官助理和公益保护监督员制度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四是各单位、特约检察官助理和公益保护监督员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

  据悉,2017年7月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各类公益诉讼线索39件,立案21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并获得胜诉生效判决,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力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资源。同时,该院为服务新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创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绿水青山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大别山精神等方面做出的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定位,以服务好新县“打造一城红色经典,百里绿色长廊、千年古色乡村”为工作目标,从英烈保护、环境资源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重点领域入手,在为各位特约检察官助理和公益保护监督员创造优质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专业特长,将专业理论和工作经验转化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长效动能的同时,依托特约检察官助理的专业知识、专业力量,同公益保护监督员及相关行政单位一道编织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收集、通报、办理的专门网络,并利用网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处理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苗头性信息,共同打造新县“红色 绿色 古色”的公益诉讼名片。

  会议由县政法委副书记刘剑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郭宇及29名被聘任的特约检察官助理级公益保护监督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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